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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政变”提法不妥

2008-07-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政变,有特定、明确的定义。据《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的解释,所谓政变,通常指统治集团少数人通过密谋,用政治手段或暴力手段等非正常途径实现国家权力转移的行为。可是,在戊戌变法时段乃至光绪年间,光绪皇帝何曾执掌过国家最高权力?政变的前提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戊戌变法是经过慈禧同意之后才

开始的。戊戌变法期间,光绪仍无实权。茅海建在《戊戌变法史事考》中提供的数据表明,从四月一日至七月二十八日,在117天内,光绪皇帝与太后同住69天,请安68次,伺早膳32次,伺晚膳22次,侍看戏15次。百日维新期间,光绪12次前往颐和园“请安”。可以说,在戊戌变法时段,光绪至少有一多半时间,是在太后的身边、看着脸色行使事权的。而且,朝廷文件明确写着“朕钦奉慈禧……皇太后懿旨”,说明慈禧与光绪在行政上是上下级关系。

所以,当慈禧感到光绪“不听话”了,对自己的地位有威胁时,便主动出击,“如缚雏鸡”、“如?枯草”,囊中取物似地收回了授予光绪的事权。可见,“戊戌政变”根本就没发生过;发生过的,只是慈禧从光绪手里收回事权事件,准确地概括应为“戊戌收权事件”或“戊戌事变”。 (《社会科学报》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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