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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薪酬应守公平底线

2008-07-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年报显示,包括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海油服、西部矿业等央企在内,高管年薪2006年以来均超过民企。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日前在参与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称,央企高管的年收入,与职工差距高达几百万。

国资委程伟指出,在经济转轨时期,收入差距

拉大不利于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公平底线不能违背。

央企高管的年收入超过民企,并不具备合理性。首先,央企的薪酬不能完全以市场化的标准来衡量。其次,央企负责人往往对应着行政级别,如果他能够在高管位置上作出成绩,就可能升任政府高管。更重要的是,央企的盈利或者亏损,虽然与央企高管有关,但更多的与国家政策及宏观定位有关。

2007年11月,前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将自己的个人收入“晒”了一把:每年所有收入12万元人民币,还包括保姆费。而央企许多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超过副总理百倍以上。

因此,除非央企的运行市场化,用人机制市场化,业绩考核标准市场化,否则,其高管的收入不应高于民企。(《上海证券报》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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