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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村官缘何无法处置

2008-07-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胡宏敏是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北小汪村委会主任,几年来把北小汪村集体财产折腾一空,给村集体造成上千万元损失,竟然无法处置。

违章建筑造成300多万元损失

早在2002年4月,小汪村党支部、村委会依据当时的有关政策准备发放一批宅基地,然后再建设一部分门市来安

置失地村民,由胡宏敏具体负责。一年后,商业门市竣工,市政府的一纸通告将其中40间总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门市拆除,村民的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刚建成的房子怎么成了违章建筑呢?

原来在2003年前后实施建设时,胡宏敏擅自改变区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私放宅基地150多处,还违规建设了40余间两层门市,违章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并以每间门市十几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

2007年11月,桥西区委成立了以副书记李振军为组长,抽调公、检、法等部门30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4个月后,工作组副组长李永存告诉记者:胡宏敏非法占用农用地建造的住宅楼和40间门市,区政府已按违章建筑全部拆除。虽然给村集体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但鉴于2005年法院以非法占地罪对胡宏敏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故不宜再追究其责任。村民气愤难耐。

变卖宅基地和门市款竟“查无实据”

2002年至2003年,胡宏敏瞒着村“两委”成员,私自将5处宅基地廉价卖给根本不具有宅基地资格的5户外村人。村“两委”决定收回5户外村人的宅基地。但5户外村人声称“胡宏敏已让他们交了46.3万元宅基款”,并拿出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村民们才明白,胡宏敏将出卖集体土地的46万余元中饱私囊。这46.3万元宅基款算什么?是贪污?挪用?私设小金库?调查结论没有定性。

工作组的调查报告称,胡宏敏共收取卖宅基地款和卖门市款近100万元,作为支出饭费、工资和还债等,最后只剩下3.5万元。人证物证如此确凿的95万元卖宅基地款和卖门市款,在工作组历经3个多月的调查之后竟然说“查无实据”,这个结论让村民们难以理解。

记者后来得知,工作组成员在调查中根本就没有向村干部询问卖宅基地和卖门市款的事,更没有向村支部书记了解情况。

1993年以北小汪村委会名义申请开办的宏达冶炼厂,村集体投资2500万元。几年后,由于经营不善被迫停产。在此期间,宏达厂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北小汪村负连带责任的案件6起,涉案金额383.8万元。而此时宏达厂总负债已高达2000多万元。为此,桥西区法院于2000年1月7日裁定:“查封宏达冶炼厂全部财产。”

胡宏敏在2000年当选村委会主任后,要卖掉宏达冶炼厂的固定资产。村支书不同意:“因为该厂的全部资产均被法院查封,私自变卖是违法的。”但胡依然我行我素。

2001年4月的一天,胡宏敏偷卖宏达厂原料时被村支书发现,支书召开村党支部会议并向乡党委作了书面汇报。但最终胡宏敏还是私自卖掉了宏达厂的上千万元物资设备,而进入村财务账上的仅有10万元。

然而,邢台市公安局立案后,经济侦查支队查了一段时间后却不了了之,最终答复是让村民去找公安分局和检察院。村民再去找桥西公安分局则被告知,这是市公安局搞的案子,你们还是找市局吧。就这样,分局和市局来回“踢皮球”,把案子“踢”黄了。

变卖千万元资产的“黑账”神秘失踪

工作组的调查报告最后两句话更是让人不可思议:“由于该村财务账被市局刑侦二大队扣押,市局称该账已退回北小汪村,而该村称账未被退回,故找不到账,明细无法调查。”

变卖宏达厂资产的“黑账”到底在何处?为何不继续查找?李永存无奈地对记者说:“想给胡宏敏纪律处分,可他不是党员;想撤销他村委会主任职务,党委、政府又无权罢免。我们真是没有办法啊!”

对于这样的调查结果,村民们难以接受并感到失望,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此案重新调查。(《民主与法制》2008年7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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