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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研究导致严重危害

2008-07-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虽然多数人对自然科学领域的不良研究的危害感同身受,但对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不良研究所可能产生的恶果,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甚至不以为然。

1963年,Stanley Milgram想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看起来正派、正常的德国公民,会良心泯灭地帮助纳粹分子折磨、屠杀犹太人,于是,他在美国耶鲁大学开展了有名

的“服从权威”实验,以考验人的道德良心究竟能抵抗多大强度的权威威逼。受试的志愿者被告知他们是“老师”,将参与一个测试学习者单词记忆能力的实验。如果学生(事实是经过训练的演员)不停犯错,受试者会被要求执行电击,按下假的电击器上30个按钮之一,给“学生”15伏特(轻微电击)到450伏特(强电击)的惩罚。令人惊讶的是,虽然听着“学生”不停地惨叫,哀求结束实验,甚至最终“不省人事”,受试者会越来越紧张和激动,但是,当以身着白色实验服的权威形象出现的实验者命令他们继续实施电击时,超过三分之二的受试者仍然会给予学生最强的电击。

在1971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大楼地下室进行的“模拟囚徒实验”中,原本心智健康、智商正常的大学生志愿者,就是由于被随机安排扮演了“囚徒”的角色,许多人最终出现了抑郁症状,甚至个别人精神崩溃。实验最终不得不提前结束。三十年后,德国的电影人将这个故事以Das Experiment的名字搬上了银幕,观者无不动容,发人深思。

这些实验给我们带来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在成为一个优秀的科研人员之前,必须学会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同时,必须研究和设立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行为指南。

根据国外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经验来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应该遵循以下四个基本伦理原则:

一是不得伤害研究的参与者。其中包括肉体伤害、自尊心的打击、心理施压等;二是不得未经同意从事研究。尤其是不得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观察和研究;三是不得无中生有,侵犯对方隐私权;四是不得采取欺骗的手法从事研究。尤其是从事隐藏真实目的研究。(《文汇报》7.6赵晓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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