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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可委托他人参加仲裁吗

2008-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由于我和原来所在的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但由于我现在忙于新的工作,我打算委托别人替我参加仲裁。请问,我可以委托他人替我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吗?

黄方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

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可以委托他人代你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工人日报》7.21金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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