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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制火药吃官司

2008-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64岁的周尔禄是我国制作“药发木偶”的唯一代表性传承人。6月14日,他领取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药发木偶戏(泰顺药发木偶)”的奖牌和证书。但他却轻松不起来,因非法制造用于“药发木偶”表演的黑火药,他惹上了一场官司。

泰顺“药发木偶

”是一种将烟花与木偶相结合的木偶戏,起源于宋朝的一项烟火杂技。艺人将戏曲、神话人物等木偶造型,混于烟花之中燃放,木偶在烟花带动下,凌空飞舞、栩栩如生。

泰顺县“药发木偶”迄今已有300多年历史。周尔禄从艺达40多年,近年来他和“药发木偶”频频在温州地区亮相,博得了不少赞誉。

今年5月7日,公安机关扣押周尔禄自制的黑火药30.55公斤。5月29日,周尔禄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被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4日才取保候审。6月2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此案提起公诉。

温州市文化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药发木偶戏’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周尔禄制作黑火药只是传承活动的一个步骤,与私制火药应有本质的区别,应该属于规范管理范围,不应该属于打击对象。”

7月9日,泰顺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尔禄免予刑事处罚。

(《北京青年报》7.17方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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