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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昏倒被认定非工伤

2008-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张木(化名)是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去年1月17日,他在地坛上岗值勤时发高烧。1月23日下午,张木被发现昏倒在宿舍。经诊断,他患上了病毒性脑炎和症状性癫痫。目前,张木仍处于半昏迷状态,无法表达意识。单位已为其支付了150万元的医疗费,张木家人也花了约10万元购买自费药。

今年1月,张木父亲向东

城区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结论为不予认定工伤。随后,张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城区劳动保障局撤销认定。

张父的代理人认为,劳动保障局以《工伤保险条例》为据,属适用法律错误。张木属国家公务员,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约束,而应适用《公务员法》。另外,张木患病所受侵病毒来源不明,不能否定“因工负伤”的性质。

近日,东城法院宣判,以张父无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京华时报》7.19王丽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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