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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车撞天桥司机难辞其咎

2008-07-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5月12日凌晨,北京个体运输司机张念东开着一辆解放牌货车行至三环华威桥南的过街天桥下。其车上装有20多个塔吊支架,整体高约4.5米,而此处的过街天桥限高为4米。明知装载物超高,张念东还是试图驾车从桥下强行通过。货车在桥下通过了约三分之一的车身时,伴随着“咚”的一声,桥体发生强烈震动,货车卡在了桥下。

张念东随后下车,自行拨打电话报警。事故造成主路严重拥堵,5个小时后才恢复通车。过街天桥的主体被撞移位,桥体出现裂痕,随时有倒塌的危险。桥梁专家认定被撞天桥已成危桥,需要更换桥体横梁。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近日,张念东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张念东应该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念东是北京市第一个因撞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机。以往的处理方法均为罚款等措施。

(《京华时报》7.23刘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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