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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取消学术期刊中的霸王条款

2008-07-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或那样的霸王条款。商家的各种霸王条款因国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收敛。但在学术领域,特别是掌握各类论文发表大权的学术期刊,霸王条款的大行其道却并未引起世人足够重视,如收取论文版面费,这是典型的盘剥作者的行为;只收纸质稿件,不收

电子稿件,名曰避免文章“乱投”和一稿多投,实际造成纸张和邮费的浪费;“几个月之内不见回复,请另投他处”,让作者苦苦等待却不给回音,未免不够人性化。

笔者认为,学术期刊的运转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这类期刊实际上是拿着纳税人的钱或利用国家事业或行政资源来“霸王”作者和读者。希望学术期刊能以质量为发表论文的标准,这才是学林之幸事。

(《光明日报》7.18崔建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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