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集体特权是更严重的腐败

2008-07-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江西省景德镇市民政局以建某干休所离退休干部安置房名义,建造了30套豪华别墅,市价百万以上的别墅,每套只售20多万元。这是继河南省信阳国土局“处级领导别墅群”每套只售20万元事件后,又一官员福利性集体腐败事件。

这种以官员福利为名的集体腐败,实际上是个人腐败的自然延伸。在对行政权力缺乏

法律和舆论监督的情况下,仍有行政机构趋向于用权力谋取利益,并且不受制约。福利性集体腐败处于腐败和违纪的边缘地带,看起来没有个人腐败那样严重,所以对于机构领导来说,其腐败的代价更小些,大不了是个行政错误,一般情况下不会被严厉处分,更没有人因此被移交司法机关。

福利性集体腐败虽然不如个人腐败那样中饱私囊,但事实上集体腐败的后果比个人的腐败还要严重:尽管国有财富没有进入某个人的腰包,却进了某个小团体的“小金库”,或者变成了住房等实物,这在更大的范围内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和公共资源的侵占,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社会整体的公平性。这种腐败不但损害了个别官员的声誉,更从根本上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新华每日电讯》7.28唐昊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