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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受贿1元坐牢8月

2008-07-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新加坡的反贪污成绩之所以为世界瞩目,除了国家的决心、严峻的法律、透明高效的执法、个人道德自律、以俸养廉之外,让贪污者付出巨大的贪污成本,也是行之有效的撒手锏。

一个公务员如果有贪污行为,将要付出“高额经济成本”,将处处面对“得不偿失”。按照规定,如果一个公务员为政府服务了33.5年,那他

工资中的每1000新元,可以领到11.6万新元的养老金。如果以月工资1万新元计算,退休时就可以拿到116万新元养老金。新加坡高级公务员的月薪,有的达到30万新元,如果以此作为基数计算,退休时就可以拿到3480万新元养老金。这就是经济上的贪污成本,失去的远远大于贪污的。

据介绍,新加坡公共事务局有个高级公务员,两次收受私人机构的贿赂将近1400万新元。因为职位高,而且受贿数额巨大,他被判刑14年,是新加坡历史上因贪污罪被判刑时间最长的。他要坐牢,要交出赃款,他失去了工资,更损失了巨额养老金,真正得不偿失。

新加坡政府对贪污行为绝不姑息,曾有公务员因收受1元钱贿赂而被判刑8个月,这是1元钱的“时间成本”。

(《特区青年报》7.24樊克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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