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案例快递

2008-08-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山东:商家泄密罚一万

刚刚获得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严禁经营者搜集与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消费者的信息向他人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所得。

(新华网8.2 张晓晶文)

海南端掉假杂志社诈骗窝点

一份名为《中华实用临床杂志》的非法出版物,声称只要汇相应数额的款项,就能刊登学术论文,获取职称。3年来,上千名教师、医生为此上当受骗,诈骗金额达数百万元以上。近日,海南省警方在海口市丘海大道端掉了这家非法出版刊物的制作窝点,所有出版物被全部没收。

(《法制日报》8.6 郑玮娜文)

操盘手告赢失信股民

代人炒股一年零三个月,300万元资金增加到688万元,却未拿到当初约定的报酬。为此,“操盘手”吕某把出资人赵氏父子告上了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赵氏父子支付吕某351万元及相关利息。

(《人民法院报》8.6 孙建强 秦胜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