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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资遣证

2008-08-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在安徽省岳西县店前镇一位收藏爱好者家中,发现一张珍贵的抗日战争时期遣返“力夫”返回原籍的“资遣证”。

该资遣证为32开,最右侧印有“第二十七集团军总司令部副字第号(编号为空)”,中间为“力夫

资遣证,右给陶永清”字样,正文上面还加盖了“中国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七集团军司令部”红色印章,左侧为资遣证发放时间:“中华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十一日”,即1938年7月11日。

“力夫”是抗战时期国民革命军对从事军队后勤、运输工作的民工的称呼。他们由于战事需要,被临时征入部队,而当战事或任务结束后,便会被遣返回原籍,并视其工作时间给予一定补偿。这张“资遣证”的主人陶永清,即是岳西当年支援前线的一名民工。

(《中国商报》8.7 王云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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