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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的“保密协议”

2008-08-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8日晚,全球40亿电视观众分享北京奥运开幕式最后一刻的惊喜。而为了这近乎“滴水不漏”的完美,其中的艰辛少有人知,一旦泄密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更不为一般人所知晓。保守秘密已经成了参与奥运筹办的工作人员的职业要求。

据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丁硕透露,这些秘密,上不能告父母,下不能告妻儿,更不

能向朋友、同事有丝毫泄露。“无论是设计大师、工作人员、评委,还是国际奥委会的官员等,都无一例外。”

据了解,之前那些知晓开幕式细节的人,如今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林晖是北京一家媒体的摄影记者,他9岁的女儿林妙可在开幕式上演唱的一曲《歌唱祖国》,震撼了亿万华人的心。“虽然我自己就是记者,可我非但不能报道此事,也不敢跟任何人提及女儿的事情。”林晖说,这都是因为他和北京奥组委签了“保密协议”。

前奥运体操冠军、现商业巨头李宁,为了操练“飞檐走壁”,他瞒了妻子、孩子整整一个月。

知情人士透露,数量众多的服务人员也是开幕式保密工作的重点。

由于直接为开幕式驻地营运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每个服务人员都或多或少知道一些开闭幕式方案乃至开幕式点火方式的秘密。为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拥有这间写字楼的公司与每个服务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就连清洁员也不例外。

8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法专家李顺德说,奥运会开幕式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就是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济信息。对违反奥委会规定的处罚,一般都以主办国的法律为处罚依据,我国对涉及奥运会商业秘密的保护,一般通过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进行。

据签署过“保密协议”的奥运会开幕式的成员透露,保密协议规定,泄漏一条绝密或者两条机密消息,就要负刑事责任。

(《法制日报》8.11 陈煜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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