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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奥运廉洁的奥运

2008-08-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完善监督平台 为了做好奥运监督工作,2001年12月13日,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它负责对整个奥运筹办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委员会委员来自监察部、审计署、财政部等有关中央部委及北京市。

同时,北京奥组委、北京市政府、国家体育总局等直接承担奥运会筹办工作的单位都相应地建立

起专门的奥运监督机构,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覆盖的监督网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监督机构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为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各地区各部门都与有关管理和参建单位签订了责任书。

  加强审计监督 2004年1月以来,奥运监督委员会不定期地对奥运场馆建设和监督工作进行检查。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从2002年起,奥组委监察审计部对奥组委的财务收支情况按期审计。此外,审计署专门成立了奥运审计机构,对奥运场馆建设资金和北京奥组委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负责承担建设的所有比赛场馆和国家训练设施已全部竣工并顺利交付使用,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没有发现一起不廉洁行为。

检察院为廉洁奥运保驾护航 北京市各个基层检察院都和所在区进行奥运场馆建设的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平台和网络。

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合作伙伴,青岛市、天津市检察院也抽调骨干成立重大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证。

(《检察日报》8.12 徐日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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