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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品不等于收藏品

2008-08-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奥运会已经圆满结束了,但是奥运纪念品收藏热度却丝毫没有减退。比如有人转让奥运纪念钞,原价每张20元转让价格148元;一套福娃邮票转让价是3000元;还有人甚至以3333元的高价出售一整套奥运志愿者服饰。

北京体育大学专家表示,如果个人仅仅是购买北京奥运会的纪念品,却没有关注到以往历届奥运会的收藏品

,事实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收藏”,最多只能称为“纪念”。奥运收藏应该是收藏整个奥运文化,而并非一届奥运。收藏品应该具备的几个条件包括有文化内涵、设计美观大方、成套、限量等。

  (《中国消费者报》8.25 张恒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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