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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8-08-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朱时茂胜诉股东纠纷案

2003年7月,朱时茂、朱时盛兄弟俩与孙先生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东方蜘蛛房地产经纪公司。2004年年底,孙先生的股份增加至30%,朱时茂的股份增加至55%。2006年3月,孙先生离开公司。今年1月,孙先生将朱时茂兄弟告上法院,称该公司经营4年多来,净利润

800万元以上,自己却从未分红。法院审理后认为,从证据分析,孙先生退股事实成立,他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驳回。

  (《京华时报》8.26)

楼顶废物砸伤人,物业赔

2007年7月28日晚,安徽省淮南市出现强雷暴雨,并伴有瞬间大风天气。赵某、李某途经该市裕安小区5号楼楼下时,被楼顶坠下的一废弃太阳能热水器底座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今年3月24日,两人将裕安物业管理公司和5号楼的24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各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11646.6元。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赵某、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9827元;24户业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报》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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