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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抵押可开展试点

2008-09-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三农问题”面临的最大瓶颈就是资金严重短缺。近日,一些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建议,通过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资本要素进入市场流通,农民既可以通过有序转让获取资金,也可以用其作为抵押获得贷款,从而筹集生产发展基金。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董文标算了一笔账,目前全国农村居民有

7.3亿人,人均住宅的建筑面积大约30平方米,以村镇住房平均600至800元的成本造价计算,农村农民住宅价值可达到13万亿至18万亿元。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表示,农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已经使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变成了事实上的长期权利,应适时修订《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等,在法律上予以确认。通过宅基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激活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厉以宁建议,总结一些地方将宅基地及其上面建造的住宅抵押给信用社或者其他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做法,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及其上面建造的住宅抵押试点。

台盟中央建议,一切符合流转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都要进入一个类似商品交易的市场中进行交易,以公开竞价来确定价格,完成土地转让,配置宅基地资源。

农村宅基地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其土地收益将呈几十倍放大。按一定比例将转化后的部分土地收益纳入公共财政收入,全额投入作为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的专项资金,缓解农村政策性保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

(《北京青年报》9.3 李天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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