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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8-10-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厨房改卫生间被判复原

刘先生一家与朱女士是住在上海市长寿路同一幢楼的邻居,分别住在11楼和12楼。刘先生诉称,今年3月,朱女士在装修房屋时私自拆除承重墙,将厨房改造成了卫生间,自己和家人不堪忍受,吃饭时头顶传来马桶抽水声,一家人茶饭不香。刘先生曾多次找朱女士

协商解决,均遭拒绝。刘先生于是将朱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立即恢复厨房的使用性质。日前,普陀区法院判决,朱女士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原设计为厨房间部位安装的卫浴设备予以拆除。

(《上海法治报》9.23)

“人肉搜索”首赔抚慰金

严先生于2007年8月18日从北京福瑞来文化交流中心离职,转天,该公司经理王先生在网上发布“通缉”文章称,严先生盗窃公司电脑数台,特发布此通缉令,提供线索者有重奖,公安机关正在抓捕。严先生的身份证号和地址也被公布于众。严先生将王经理与福瑞来文化交流中心诉至法院,要求二者公开道歉,赔偿经济

损失和精神抚慰金。法院认定,福瑞来中心电脑等设备被盗一案有关部门正在侦查过程中,并未有调查结果,“通缉”一文会让读者认为严先生实施了犯罪行为。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文化交流中心赔偿严先生经济损失1300余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

(《北京晨报》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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