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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能否获得赔偿

2008-10-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罗某在商场烟酒专柜,看见出售的保健食品“峰酒不老林”外包装的“说明书”和“合格证”上,都没有标明该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以及有关注意事项。但是罗某还是花300余元钱买了一盒。

罗某购买后向法院起诉,称商场出售这样的酒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诉请法院判决商场退还货款,并要求商场给予双倍

赔偿。请问,罗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专家解答: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条例,必须是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才是消费者。知假买假者购买商品的目的,大多都是想通过购买商品来达到索赔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说,知假买假者并不属于消费者,所以他们要求双倍赔偿的诉求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

其次,本案中商场并没有承认商品是假的,而且也没有对罗某造成损失,因此商场有理由不对罗某赔偿。罗某可以以

合同关系起诉被告退货返款。

(《民主与法制》2008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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