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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四大班子干部”该住什么房

2008-10-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记者最近在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采访,看到了一个当地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豪华别墅群”――精巧别致的二层小楼,自成一家的庭院,数十栋风格相同的别墅错落有致地沿着路边排成一排。这是商城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大班子”干部集资修建的别墅群,为此商城县强行征用了县里最好的良田,失地农

民获得的补偿十分有限,面临着现实的就业困境和生存困难。

在商城县的上级市信阳市,前不久先后曝出国土资源局的“史上最牛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更牛副厅级官员别墅群”以及公务员别墅群;广西柳州市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修建豪华别墅小区,等等,都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些“最牛干部别墅群”事件一般有两个特点,一是征地供地、规划建造和住房分配等环节全部由当地实权部门自定规矩、自行运作,干部得到了最大实惠;二是当地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别墅群或漠然无知,或熟视无睹,经媒体曝光后,有关部门仅对当事人给予象征性的处理。

在现代公共财政体系中,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保障制度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地方政府及

有关单位,可以获得什么水平的薪酬和福利待遇,都应该由财政预算按照合理合法的标准予以确定,并作为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各地一再出现“最牛干部别墅群”,其根子就在于,目前财政预算尚未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硬约束,地方政府及实权部门能够随意动用财政资金或预算外资金圈地征地大造“官宅”,致使公务员住房福利保障严重失范。

当务之急,在严格执行现行干部住房标准的同时,还要继续推进预算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为公务员提供住房福利保障的规范体系。在这个规范体系之下,“县四大班子干部”该住什么样的房子,普通公务员该住什么样的房子,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最牛干部别墅群”之类荒唐可恨的故事才会越来越少。

(《北京青年报》9.25潘洪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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