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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直接招商的发展模式应当结束

2008-10-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9月1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旗帜鲜明地叫停长三角恶性招商竞争的局面,“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实行相对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

长三角恶性招商竞争就是在招商过程中争相压低土地价格,在税收方面想方设法给商家以优惠。

长三角招商的恶性竞争,是国内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一个缩影。

政府官员直接出面招商,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阶段后,则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恶性竞争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让政府的职责模糊,造成权力的扭曲使用,当下一些地方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群体性事件、环境保护问题,都和官员主导招商的发展模式不无关系。

一些官员为污染企业提供保护,在劳资纠纷中始终站在企业一边,在土地征用方面出动公安等公共机关为企业保驾护航,一些企业一再引发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等事件,都无不与官员主导发展经济的模式息息相关,这种模式让官员放弃其本应坚守的职责,难以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公平的服务,造成大量社会不公。因此,应改变惟GDP的政绩考核体系,结束官员直接招商引资的模式,让官员彻底退出经济领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如果要招商引资,政府也只能通过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法治环境来吸引商家前来投资,而不是别的。

(《经济参考报》9.26 瞿方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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