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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不得已两地办社保

2008-10-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同城市的社保政策就像一道道土栅栏,隔断了打工者的自由流动。为了退休后有依靠,现在不得不在两地同时交保险。”一个苏南打工者向记者讲述了她办社保的曲折经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新亚电机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张红(化名)原是南京市郊县的农家子弟。上世纪90年代初,张红进入南京市

区的A国企当工人,企业为她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003年,A国企破产,张红应聘进入南京市江宁区的B公司,B公司为张红在江宁区开办社保户头。2005年初,张红从B公司跳槽到“新亚”公司。

“2003年我离开A国企时,养老金已交纳10年,医保也交纳5年。按国家规定,社保金分个人账户和统筹两部分。如果以月平均工资1000元计算,总计也有好几万元了,放弃了太可惜。我今年40多岁,老家的土地在城市化中被流转了,我计划回南京养老。”

“2007年8月,我到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养老保险必须交纳满15年,退休后才能支取。我于是想把江宁、武进工作期间养老保险都续接到我在南京的账户上。”

“不料南京社保中心告知,江宁区虽然是南京的一个区,但多年来没有划入南京市的社保统筹范围。非南京市统筹范围内的养老保险账户,只能接续一次。”

“迫不得已,我只能先把江宁区一年半的养老保险续接到南京的账户上,武进的养老保险以后再想办法。”

“劳动力是社会生产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南京市这项规定实际限制一个劳动力只能流动一次!凭什么?”张红气愤地说。

(《经济参考报》10.6 邓华宁 武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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