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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执政党的文化转型

2008-10-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记者:和谐文化与斗争文化孰优孰劣?

赵峰:作为两种相对的文化类型,和谐文化与斗争文化并没有优劣之分。和谐文化固然包含和谐、合作、共赢等正面价值,斗争文化同样包含敢于战斗、敢于牺牲等崇高精神。选择哪种文化战略,必须符合其各自对

应的总的生存处境。

如果在战争状态的生死较量中错误地选择和谐文化作为总体战略,或者在和平时期的建设发展中错误地选择斗争文化,都将不可避免地造成灾难性后果。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也有类似的教训。1927年大革命的失败,就是面对对抗性的矛盾时,错误地选择了和谐文化的解决思路所致。又如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革,则是在和平建设时期继续沿用战争时期形成的斗争文化思路的结果。

记者:在中国历史上,斗争文化与和谐文化是交替出现、彼此制衡的吗?

赵峰:在中国历史上,对抗型文化与非对抗型文化都很发达,儒、道、墨诸家及佛教都属于非对抗型文化;法家、兵家则属于对抗型文化。纵观历史会发现,非对抗型的和谐文化是主流。

中华民族很早就认识到,一旦夺取了政权,政治精英的主要任务就从“打江山”过渡到了“坐江山”,全局性的文化战略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从斗争文化转变为和谐文化。

记者: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方略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调整?

赵峰:中国共产党完成这种治国方略或文化战略的转变,花了很长时间。从新中国成立到2006年,整整花了57年。关键性的转变出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而真正从思想观念上的完全转变,是在十六届六中全会。

记者: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是不是集中体现在由斗争向和谐的文化转型?

赵峰:完成这种观念转型只是第一步,更艰巨的任务是建设一种什么样的非对抗型文化:是不允许任何争斗的全体一致?还是一种“和而不同”的生动局面?和谐要求的不争,不是绝对服从、万马齐喑,而是不搞对抗,不把非对抗性矛盾弄成对抗性冲突。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不同的声音和利益诉求都充分表达出来,然后寻找某种建设性的途径化解矛盾。

而现代民主制度是实现“和而不同”的必由之路。尊重多元和差异不能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转化为制度机制。民主不仅是不同声音和诉求的表达机制,而且应该是遵循民意解决多元利益矛盾的裁决机制。有了这种机制,人民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实现公平正义等目标,整个共同体才能充满活力。

(《中国青年》2008年第19期 赵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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