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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部分领导先富起来?

2008-10-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湖南书法家协会最近公布了一份“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润格表”,按照会员在书协里的级别,从高到低地排列他们的作品价位,其中招牌题字会员每字300元,主席每字3000元。

由此想到,还有一些地方的出场费、剪彩费、讲课费、交通费等,不也都是以职论价,职务越高拿得越多吗?于是,有些领导就“先富起来”了

。因为他所担当的职务,也是一种无形资产。

然而,无论是党政机关领导职务,还是社会团体负责人头衔,都是一种社会资源。其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都应归公共所有。只可惜,至今我们还没有一套法规制度来约束各种各样的“职务收入”,致使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谁当官,谁就可以先富。

我们并不反对一部分领导先富起来,但有四个界限必须划清:第一不能靠权力;第二不能靠职务;第三不能自己给自己制定优惠政策;第四不能影响份内工作。

(《工人日报》10.10 汪金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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