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一起猥亵案的失败报警

2008-10-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大巴车上的丑行

“南山飞狐”是一名生活在深圳的商人,8月13日,他跟一名广西籍的女性朋友乘坐一辆从深圳到合山的大巴,然后转车去广西环江县找些项目做。

这是一辆三排床位的卧铺车,每排分上中下铺位。司乘人员“胖子”把“南山飞狐”的铺位安排在第二排的左上铺

,朋友安排在第一排的左上铺。

那天,车走得很慢,不断停下拉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第二排中间下铺上来一个18岁左右的绿衣少女。

将近晚上8点,车里的大灯熄灭了,电视也关了,乘客们迷迷糊糊开始逐渐进入睡眠状态。这时,“南山飞狐”发现绿衣女孩右边的走道上也睡了个人,这人竟是司乘人员“胖子”。(这种卧铺车,下铺与地板的落差也就8公分高)。

大概9点多钟,“南山飞狐”转了个身,看到“胖子”把手放在绿衣女孩腰上,女孩把他的手甩开,他又放上去……“大概是两口子在闹别扭吧”,不清楚他们关系的“南山飞狐”这样想着又把脸转了回去。第二次面向绿衣女孩的铺位时,“南山飞狐”看到女孩在用力掰“胖子”放在自己身上的手,很用力,很激烈。“胖子”显然不在乎女孩的拒绝,他更紧地靠向女孩。女孩努力想坐起来,“胖子”用力摁住女孩。

大概11点半,车停了,司机一行四五人去一餐厅吃饭,“胖子”也在其中,可是绿衣女孩擦着眼泪跑进洗手间,车启动前才出来。“这时,我基本可以确定,这个女孩子和那帮司乘人员毫无瓜葛,售票员的行径完全是流氓行为,是在侮辱妇女!”“南山飞狐”说。

半小时后,车继续启程。女孩子显然有准备,她没有盖毛毯,她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胖子”应该会有所顾忌,可是,“胖子”竟直接用自己的毛毯盖在女孩子身上,再度伸出魔掌。女孩子摁亮手机,希望让对方收敛,但“胖子”几乎肆无忌惮。

迎面来车的车灯照射在女孩子脸上,“南山飞狐”看到她死死地闭着眼睛,泪流满面。

报警被冷处理

“南山飞狐”说,“胖子”的行为超出了自己的承受底线,可是对方人多势众,不能贸然行事。他用被子蒙住头,拨打“110”,因为声音低沉,接警员以为是骚扰电话,挂断了。

大概凌晨2点多时,汽车再次停在一餐厅门前。“南山飞狐”赶快跑到一边,终于报了警。后来,因为担心车随时会走,“南山飞狐”很着急,他再次拨打110,并告诉对方自己目前的具体位置。接警员说警察已经来过一次,没找到车。

大概一个小时后,警察终于来了,就一个人。他上了车,先问:“谁报的警?”这时的“南山飞狐”感觉自己勇气大增,赶快大声说:“我报的。”车上骚动起来,乘客们都挤过来纷纷问:“怎么了?怎么了?”警察说:“谁猥亵了?”“南山飞狐”指了指距离我不到半米的“胖子”。警察又问猥亵谁了,他又指了指已经坐到前面的女孩。女孩已经吓傻了,惊慌地看着我们说不出话。警察问她报警吗,她也没说话。”警察转头问“南山飞狐”:“那你是干什么的?”“南山飞狐”说:“我是乘客。”“他们不报你报什么!”警察说完这话转身就要下车,始终没问‘胖子’一句话。心凉了半截的“南山飞狐”赶快拉住他,说:“这里发生刑事案件了,你怎么能走?”警察说:“当事人都没报警,我怎么处理?”

“尽管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可是我感觉这是刑事案件,警察怎么能不管呢?”,“南山飞狐”企图留住警察,并看了看警察的警号,这个警察注意到“南山飞狐”的眼神,笑了一下,下车了……

专家认为存在重大错误

8月14日中午,“南山飞狐”到了目的地后,简单和厂家洽谈后便去了网吧,没想到,他在大巴车上的经历马上得到网友们的响应。

8月21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介绍,8月14日接到来自桂G00556大客车上乘客的报警后,贵港警方先后两次派出警力前去处理,但上车询问时,当事女孩没有当场指证猥亵者。在整个出警过程中,警方程序得当,并无不妥。

刑法学专家洪道德认为,出警警察并不是“程序得当,并无不妥”的,而是存在重大错误,可以说是其不当的处理行为导致肇事者逍遥法外。

洪道德指出,根据法律,对于涉嫌刑事案件的报警,公安侦查机关实行的是不告而理的原则,主动对事件进行处理,而不管被害人是否报警,是否要求追究嫌疑人。面对当事人,警察这时候要做的是去求证,去了解情况和过程,而不是问被害人报不报警。比如本案中,要把被害人、嫌疑人等相关人员逐一带下车,单独询问,如果感觉警力不够也可以带回派出所询问。

“最严重的是放走了被害人,没有留下对方的任何资料”。如果找不到被害人,嫌疑人也不承认,只有“南山飞狐”的证言是无法立案的。

8月25日,贵港市公安局透露,该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法律与生活》2008年9月下 孙欣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