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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电话费买单

2008-10-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家住福建省福清市的小陈最近被一桩突如其来的官司缠身,移动公司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支付从2004年5月到2007年12月的手机费用及违约金3216.69元。小陈十分疑惑:自己从未用过全球通手机号码,为何会欠下巨额话费?

福清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该号码一直在福清市上迳镇缴费。小陈左思右想,终于想起自己在几年前曾

将身份证借给上迳的一位朋友小纪办理全球通入网业务,但其已于2007年定居国外,一直没有回来。

法院认为,小陈擅自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理相关服务,应该对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小陈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小纪追偿。

在法院的调解下,移动公司免去了小陈所欠话费的部分违约金,由小陈一次性向移动公司支付2050元。

(《法制今报》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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