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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父母对待儿女:“残酷即仁慈”

2008-10-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我移居英国,在塞文河边森林小镇以个体行医为业。2007年10月,在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读研究生的女儿因准备毕业音乐会,搬来与我同住。我从没觉得女儿搬回家住有什么不妥,母亲的家,永远是孩子的港湾。

然而,含蓄的英国人却认为我女儿住在家里不妥,应出去找份工作。所有我认识的人们,通过各种方式都在向

我们母女俩传递同一个信息:女儿不能老闲在家里。压力之下,我和女儿都数着日子,盼望快毕业。一天,皮特打电话约我单独谈话,他特别提出不要我女儿在场。我去了,话题竟是关于我的闲在家里的女儿。皮特认为:我那已经成年的女儿侵占了母亲的劳动所得,这个问题十分严重;母亲纵容了女儿不劳而获的行为,这个问题同样十分严重!在皮特眼里,我是个没有脑子、糊涂的母亲,而女儿是一个不自立的、好依赖的人。我却认为,女儿需要时间准备她的功课――事关她的前途,这一段时间她需要母亲的支持,包括经济上的。我不能不管她。

我试图跟皮特解释得清楚些,可我说服不了他。因为当年,他就是自己挣钱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化学博士的;而今,他的儿子也是如此。同样,皮特也说服不了我。我看得出,他有些生气。“把她撵出去!”他似乎犹豫了一下,突然抛出这么一句。我像被电烙铁烫了一下。“叫她出去租房子住,打工养活自己。”皮特终于说出他的全部想法。“你想不想知道英国父母教育孩子遵循的一句话?”皮特说。“请讲吧。”

“残酷即仁慈。”扔下这句话,他扭头走了。看得出,皮特对我很失望。我知道只有好朋友才能把话说到这份上,尤其是含蓄的英国人。可是,我做错了什么?母亲的家就是孩子的家,难道不对吗?有哪一个中国母亲在这种境况下会把孩子从家里撵出去?绝对没有。可是,英国母亲会这么做!我从前的女房东瓦莉亚,她的女儿只有22岁,和男友分手后自己带着幼小的孩子租住在政府的房子里。她们就住在离母亲不远的一个城市,而瓦莉亚却有三个房间空着!

2008年6月,我去伦敦参加了女儿的毕业典礼。一周后,在周围邻居帮助下,她得到了一份全职工作。前不久,女儿收到一所著名国际声乐学院的录取通知,学校给她一份全额奖学金。女儿感慨颇多,她说:“幸亏我有个中国妈妈,要是换成英国妈妈,早就把我从家里赶出去了。”现在女儿打工为自己挣生活费,尽管要端盘子、打扫卫生,甚至要干地里采摘的活,她也很开心。女儿告诉我,等她挣了足够多的钱,要把我为她读研花的钱还给我。她还钱给我时,我会接受吗?I don’t know(我不知道)。

  (《家庭》2008年第10期 贺爱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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