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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女童的十万元善款之争

2008-1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病魔来袭

“妈妈,我是不是要得一场大病?”5岁的小雅茹夜里肚子一个劲儿地疼,疼醒了,她这样问妈妈。2007年4月17日下午放学时,小雅茹肚子就有点疼,在社区的诊所输液后,疼痛才有所缓解。

4月22日晚,小雅茹不但肚子疼,还发起了烧。家人不敢怠慢,第二天便包车

赶到了合肥,小雅茹被诊断患有一种罕见的儿童性疾病――恶性神经母细胞瘤,并且已经到了晚期。

小雅茹突患罕见疾病,经过媒体披露,在阜阳,一场爱心募捐活动也相继展开,许多企业、单位和个人捐善款近10万元。

手术之争

手术后,小雅茹和爸爸妈妈搬到了爷爷奶奶家。每隔一段时间,全家人都会带着小雅茹去合肥的省立医院做化疗。但爷爷奶奶的态度在2007年7月初的第三次化疗中发生了变化。

和小雅茹患同样疾病又同时住院的还有两个小男孩儿。一个男孩花了近40万做了干细胞移植却没能挽回生命;另外一个男孩儿情况也不乐观。

“和那个男孩儿的家长交流后,雅茹的爷爷回来一脸铁青地说:‘孩子治不好了,该吃啥买些啥给她吃。’”雅茹的妈妈曾圆圆说,我当时就跟孩子的爷爷吵了起来。

这次争执,给原本和睦的家庭蒙上了浓重的阴影。

8月初去化疗,医生建议,小雅茹的体质较好,如果想彻底治愈,就要做干细胞自体移植,费用8~12万元之间。

9月份和10月份,医生又催促抓紧时机给孩子做手术,趁这时孩子身上癌细胞没有继续扩散。

2008年2月,小雅茹在第11次化疗之后,医生第三次催促他们,要么手术移植,要么回家保守治疗。

医院抽取了孩子的干细胞,就等着做手术,可费用还差着一大截。婆婆对曾圆圆讲,“社会上捐献的钱已经花完了。”曾圆圆提出家里出一点钱,可丈夫称:“那是老人养老的钱,不能动。”“家里的两套房子,更不要提。”

坚持要给小雅茹做手术的曾圆圆多方奔走,找到了阜阳市妇联,妇女维权部部长张玄说:“经我们调查,他们家在市区有两套房子,儿子在机场上班,老两口拿着退休金,打着工,不是没有给孩子治病的实力。”

孩子骨髓移植手术在即,丈夫却突然提出放弃治疗。为了给孩子讨回做手术的救命钱,曾圆圆以“不当得利”为由,毅然将丈夫和公婆推上了被告席。

对簿公堂

2008年6月10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6月26日,颍州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小雅茹因患病得到社会关爱,其父亲和爷爷奶奶处所剩捐款等款项为37300元。3人应将该款用于给小雅茹治病,继续占有该款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现小雅茹继续治疗需要该笔款项,父亲等3人应将剩余款项全额给付。

9月24日,曾圆圆收到了这3万多元。

善款之争,不但暴露出人性在金钱面前的扭曲,同时也折射出我国完善慈善立法的紧迫性。

  (《民主与法制时报》10.27 李继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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