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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受害人将获国家赔偿

2008-1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2月9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黄静在华硕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V6800V笔记本电脑。当天下午,该电脑便在运行时出现了蓝屏死机以及强行关机后再不能开机的情况。随后,几经修理,该电脑仍存在问题。

此后,黄静发现“新”电脑问题更大,开机不到一小时,机身的温度就把写字台的木头

表层烫坏了。黄静通过软件检测发现,该电脑内安装的CPU是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处理器。

随后,黄静与代理人周成宇到华硕公司,向其索赔500万美元。在多次协商未果后,2006年3月7日,黄静与周成宇被北京海淀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4月14日,她被批准逮捕,并被关押到海淀看守所。

12月26日,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已经关押了约10个月的黄静取保候审。2008年6月5日,黄静的代理律师张平向海淀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要求在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羁押的295天中,赔偿46855.62元。目前,检察院正在核定具体的国家赔偿金额。

(《京华时报》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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