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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制定人权行动计划

2008-1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政府决定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未来两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规划。

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通过全面系统地制定、落实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工作目标及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国人权状况,全面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容将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

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组织制定。建立了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群众团体、非政府组织共50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同时,还成立了由全国重点高校和研究单位十多位人权专家组成的专家组。

以前中国政府发表的人权白皮书讲的主要是过去取得的进展和现状,而这次是规划未来。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再次表明了我国高度重视人权、致力于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坚强决心。

(《京华时报》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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