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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侵权案首开庭

2008-1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因为侵权使用了《月亮之上》、《康定情歌》等51首音乐电视作品,北京市的100余家KTV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日前,这一侵权案件首度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首批3家KTV被各索赔20万元。

东方鑫地的经理牟先生说:“我承认我们KTV里放过这些歌,也承认你们享有版权,我们应该交钱,但你们这个收费标准实

在不合理。你们(音集协)的人上次来收费的时候,我们只有4个包间开着,却让我们交26个包间的钱,这合理吗?”东方金柜的负责人还有另一项不解:“音集协今年5月才拿下法人执照,却要求我们把2007年的版权费也一并缴付,这让人难以信服。”三位负责人还对KTV行业的前景表示出担心,“大的场子(KTV)巴不得收钱,那样就会挤掉一批小的场子,那我们这些经营状况一般的场子就只能关门大吉了。”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北京晨报》10.30 白明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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