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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主义≠民主思想

2008-11-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出现了民本主义,即民为邦本的思想。在春秋战国期间,大国争霸,是拼武力、拼财力,但归根结蒂,主要是拼民力。一些思想家看到这一点,便一再强调民的重要性,甚至把民看得比社稷、比天子还重。

为此,传统文化的思想家们从两个方面加以论证:一是制定一整套诸如“礼”、“三纲五常”

来束缚人的思想;二是为统治者制定一套重民思想的理论,目的是帮助君主制定治国之道。

民本思想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条主线。一些思想家总是说教君王,要他们养民、重民。如《新书・大政篇》就尖锐地指出:“自古至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民必胜之。”这是贾谊在总结亡秦教训时的一句名言。

民本主义代表了历史光明的一面,但古代民本主义和现代民主思想有着原则的区别。民主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即主权在民;而民本主义,主要是强调人对封建社会应尽的义务,应遵循的伦理道德,而不去提倡人的权利和个性解放。民本主义是从统治者的立场出发,强调民的重要性,只有制服民,国家才能安定,只有拥有民,国家才能富强。因为民的生存维系着国家的安危,封建社会的思想家,才会有同情民的一面,有替民说话的一面。

中国古代历朝统治者可以标榜“爱民如子”、“与民同乐”、“为民作主”以及“便民”、“利民”等关心百姓爱护百姓的事例,但就是不能与民作主,民不能拥有权力。在这样一种文化形态影响下,中国古代怎么可能产生民主思想?

(《北京日报》11.3 苏双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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