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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侵权呈现四大趋势性特点

2008-11-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2008年第三季度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消费侵权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正呈现出一些趋势性特点:

一、消费侵权案平均案值有所增长。今年第三季度,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8576件,比上年同期减少6

359件,降幅接近20%;但与此同时,全国工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总值却高达1.77亿元,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二、商品服务仍是消费侵权“重灾区”。第三季度,工商机关共查处商品、服务消费侵权案件25066件,占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总数的近九成,所占比重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6个百分点。

三、10万元到30万元案件查处量有所上升。

四、个体户是消费侵权的主要责任方。

(《新华每日电讯》11.19 张晓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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