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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供暖面积该怎样测算

2008-11-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集中供热费标准已经由去年的每平方米16元涨到21元,热力公司为什么还要‘涨’面积?”10月31日,家住河北省邯郸市胜利小区32号院的崔先生看着供热交费通知,颇为郁闷。

崔先生告诉记者,以前是小区锅炉供暖,去年安装了集中供热管道,纳入到市政集中供热系统。由于邯郸市热力公司测算的供热面积与居民房产

证登记的建筑面积相差较多,去年没有签订供热合同。前段时间,市热力公司通知小区居民,如果不按照热力公司测算的供热面积签订合同,今年就不供暖了。

崔先生对此感到疑惑,“去年,邯郸市政府公布实施的《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居民住宅采暖收费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来收取。如果按热力公司的通知,每户要多交4平方米、近百元的供热费。”

“如果按房产证面积收费,不足的供暖费就要由热力公司承担了,这也是近年来热力公司亏损的一个原因。”邯郸市热力公司政工科主任付志贤告诉记者。

去年曾协助邯郸市热力公司测算小区供热面积的胜利小区居委会郭主任告诉记者,“热力公司测算出来的供热面积多,主要是把居民家中没有安装供热设施的半封闭阳台的面积也全部算进去了。”按照原建设部的规定,半封闭阳台在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中只计算一半。

“居民与热力公司在供暖面积测算上发生的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或请行政机关予以调解。”苏跃龙、王建雷律师认为,纠纷双方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请,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测绘机构对居民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来收取供热费。

  (《中国消费者报》11.21 李健 谢昌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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