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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犯罪所得贪官家属领刑

2008-11-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7月和2007年8月,原47省道浦江段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吴玉林先后两次收受包工头胡某的贿赂,共计现金40万元,吴玉林将这些钱交给妻子陈梅华打理。陈梅华将钱用在了放贷、消费、给女儿买房、炒股等方面。

日前,浙江金华市中院一审判处吴玉林有期徒刑11年,陈梅华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

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京华时报》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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