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服装厂每天工作超过11个小时,但是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她该向哪个部门反映该情况?
【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加班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您女儿工作的服装厂连续安排加班已严重违法,您女儿有权拒绝并要求该厂依法安排工作时间,该厂如仍不纠正,您女儿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上海法治报》11.25)
[值班总编推荐] 造谣到中学接女友,为何网友更关注...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将对法国、塞尔维亚、匈牙 ...
[值班总编推荐] 推动全球石油交易定价权回归市场本质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详细】
刘巽达:沪语版《繁花》,够味儿!
以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携“力”同行 向“绿”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