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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诈骗增多

2008-12-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5岁的侯某利用人们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强烈愿望,把自己“包装”成某知名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借口与该房地产公司某领导有关系,伪造公章,先后与49名购房者签订了伪造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还让回龙观某物业经理十分相信她与该知名房地产公司领导关系密切,因而该物业经理在入住人员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先行
发放了房屋钥匙,为上述49人办理了入住手续。侯某在一个月时间里,累计骗取400余万元。

孙某自称是昌平天通苑某售楼处经理,手中握有卖经济适用房的大权。在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间,孙某帮人“定”了100多套经济适用房,拿到10万多元定金后逃跑。

今年,北京昌平区检察院连续受理了6起利用购买经济适用房诈骗的案件。其中两起涉案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有的案件被骗者多达百余人。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大多数被害人并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但却一人订购多套经济适用房,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入、户籍标准。

检察官提示:2006年,北京市建委对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做了政策性调整,经济适用房暂停上市销售。经济适用房主要供应对象为城市拆迁户。因此,除拆迁户以外,其他人不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也是由建委统一配售,不再直接从售楼部门购买。

(《北京日报》12.4 杨静 杨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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