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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需要科学化

2008-12-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民主还需要科学化。

民主科学化,首先是发展民主的战略和步骤要科学,民主的制度要科学完善。同时,民主科学化也包括民主的程序、具体形式、操作方法要科学。

关于发展民主的战略和步骤,十七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了明确的阐述

和部署。这就从总体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科学发展。

在有了民主的制度以后,民主的程序、具体形式、操作方法的科学化,也很重要。实践证明,如果民主的细节不完善不科学,就可以使民主打折扣,甚至大打折扣。在这方面,有许多问题需要结合实践很好研究。

拿民主选举来说,如何才能使选举人自由地切实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就很重要。前些年,有的代表大会的投票方法是,对选票上写的候选人,如同意,选举人不用打任何记号,即不需动笔,如有不同意见(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则需要动笔。投票时,选举人又坐在一起,左右紧挨着,旁边走道上,还有人走来走去。在酝酿候选人时,又从政治高度强调要保证某些候选人当选。在这种情况下投票选举,选举人如对某位候选人不同意,想动笔打记号,或想另选别人,便会产生种种疑虑,于是,有的人就“懒得”动笔了。

这样的选举办法,难以保证选举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这是民主科学化的欠缺。如何采取科学的办法来克服这样的弊端呢?有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的做法是,设秘密写票室,选举人到秘密写票室去写票。如果这样做,我们从电视上看到的某些选举场景,将会改观。

(《学习时报》12.8 沈宝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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