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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的首堂法制课

2008-12-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4年12月9日,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曹建明走进中南海怀仁堂,为政治局领导讲授了一堂法制课。一般认为这是中央政治局的首堂法制课。此后,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形成制度。

事实上,早在1986年7月,中央领导就曾集体学法。时任司法部长的邹瑜是中央领导第一次集体学法的推动者。

今年12月4日,89岁的邹瑜

回忆说,1986年是“一五普法”的第一个年头。他想,全民普法首先要领导带头,于是6月,他给总书记胡耀邦写信谈了这个想法。胡耀邦看到信后批给了书记处常务书记胡启立。几天后,胡启立找他商量上课的计划。“国家当时正处于经济建设的上升时期,搞经济不了解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不行。”于是商定第一节课为法的基础理论方面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孙国华经常给司法部做培训,跟邹瑜熟识,于是邹瑜点名让孙国华去讲。

“高兴、激动,但又担心水平低讲不好。”12月5日,84岁的法理学博导孙国华说,当时给他准备讲稿的时间只有两周。

经书记处决定后,司法部与中国法学会协同准备第一次中南海讲课。他们交给孙国华的题目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作用》,孙国华后来没有讲这个题目,他说中央领导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都很高。于是,他将题目改为《对于法的性能和作用的几点认识》。讲稿分为4个部分,最后一部分是确立适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法律观,他说当时还没有提市场经济。

正式讲课之前,先在司法部会议室进行了一次试讲。

1986年7月3日,正式讲课。上午9时之前,司法部派车将孙国华接到中南海,在邹瑜和另一副部长的陪同下,进入中南海小礼堂,田纪云、郝建秀已提前赶到,对孙国华表示欢迎。接着,胡耀邦、方毅、乔石、李鹏等领导及中纪委、中办、中央各部门和北京市委的主要负责人陆续到达。

讲课时,胡耀邦要孙国华坐在主座上,说“先生应当坐在主座上”。

领导们都记了笔记,不时插话问问题。讲课结束后,李鹏提出以后应安排讲一讲刑法,讲一讲政策与法律的关系问题,胡耀邦建议把听讲的范围再扩大一些。

据孙国华回忆,课后,温家宝、王兆国以及邹瑜邀他共进午餐,大家围坐一桌,每人一份三菜一汤。

当年,中央领导又上了4次学法课。不过因种种原因,领导集体学法没有继续下去。再次启动则是在8年之后。

(《新京报》12.9 钱昊平 朱柳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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