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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于民不能有问无答

2008-12-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2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这“三问”

的发出,指明了执政党对自身执政理念的升华与发展。

应该说,我们下采民意的工作从来没有中断过,不论是频频召开的各种听证会,还是各级政府的关于政策实施的意见征求,都是渐成规模、渐成习惯。但是,我们也从中不难发现一些不甚符合潮流的声音。比如,有些政府部门仅仅把听证会当成一种具文,结果民意不但没有真正进入决策的考量过程,反而成为政策背书的砝码。这显然不符合“三问”的精神。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民意的“问”流于表面,把这种流于表面的民意征集结果,当作政绩上报,只有问卷的调查而没有解决与回复的结果。如此一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就成为粉饰其政绩的装饰品。这显然是违背了“三问”的精神。须知,没有结果的问,会削弱公众对政府征求民间意见诚意的信任。

因此,在“三问”之后,一定要有相应的“三答”,才能真正从人民中汲取到智慧。从执政者主动“三问”到民意有效“三答”,这种良性的机制之建立,是改革开放继续深入的强大动力。

(《新京报》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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