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盘点2008年我国几大法治事件

2008-12-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赵俊萍案

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登了《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朱

文娜认为,赵俊萍案中有多处明显的违法。

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朱文娜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朱文娜拘传。朱文娜开始了逃亡之旅。此事一曝光,举国哗然。西丰县公安局于1月8日,紧急撤销了朱文娜“涉嫌诽谤罪”的立案及《拘传令》。

二、东航罢飞事件

爆发于2008年3月31日的“东航飞行员集体折返飞事件”,导致1500名旅客滞留昆明机场,强烈地震撼了全国。

4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派出工作组,对东航航班不正常原因进行详细调查,4月7日,东航就“返航门”事件首次承认存在人为因素,并向社会道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浙江省余姚市泥堰头自然村徐尧芳等68位村民,向余姚市政府申请查看土地被征用的信息未果,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宁波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责令余姚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范跑跑事件

汶川大地震突然袭来时,正在上课的都江堰光亚学校的老师范美忠,对学生喊了一句“地震了”,就第一个从教室跑到了操场,被网友称为“范跑跑”。事后,范跑跑认为,“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

有消息称,2008年9月,《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提交江苏省人大审议。条例规定了在突发事件中,教师必须转移和优先救护学生。

五、瓮安事件

爆发于2008年6月28日的贵州省瓮安事件,所凸现的是政府如何应对突发性群体冲突事件的能力。

瓮安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位女中学生的非正常死亡,后来却演变成了数千民众围攻县政府及公安机关,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事件造成百余名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的一场骚乱。所幸的是,在事件发生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信息公开措施,以恢复并重建政府的公信力。此事件再次警示各级政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极端紧迫性。

六、杨佳袭警案

2008年7月1日上午,北京籍男子杨佳冲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用刀连续袭击9名警察和1名保安,导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杨佳当场被捕。该暴力袭警事件经媒体披露后,立即震惊全国。

在一审中,法庭给杨佳指定的辩护律师谢有明,身兼上海市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一职,引发了国内法律界对该案“程序公正”问题的质疑。11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注射方式对罪犯杨佳执行了死刑。

七、三鹿奶粉事件

2008年9月10日起,三鹿奶粉事件曝光。截至9月17日,警方已经依法对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了包括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在内的22人。因三鹿奶粉事件,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春堂、副市长张发旺等在内的一批官员请辞或被免职。

八、郭生贵案

2008年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郭生贵受贿、贪污案作出判决。郭生贵因犯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郭生贵在北京司法系统任职30余年,利用自己的权力,为与其有特定业务关系的律师打通了一条“绿色通道”,令司法界的潜规则畅通无阻。

(《检察风云》2008年第24期 董晓菊 魏雅华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