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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大造林”案细节披露

2009-01-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陈相贵其人

在万里大造林案中,王德印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物。

王德印生于哈尔滨,曾是《阜新晚报》企业家访谈栏目“德印视线”的记者。2004年5月,王德印在为陈相贵做完专题采访后,应陈相贵邀请进入万里大造林公司,任陈相贵的助理,不离其左右。2005年3月,王德

印从万里大造林公司辞职,加入质疑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媒体行列中,成为万里大造林公司内幕的主要披露者,2005年7月20日因涉嫌敲诈勒索万里大造林公司被通辽警方逮捕,入狱服刑852天。

陈相贵出生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三站镇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当过兵。在所有公开披露的关于他的经历中,都提到“曾服役于内蒙古牙克石森林警察部队,是中国第一批森林警察战士”。这段他引以为荣的经历在向购林者表述时披上了光鲜的道德外衣。“服役期间,陈相贵是首长的通信员,他随首长坐飞机指挥过特大火灾的扑救,就在那时他有了植树造林的想法。”那时的宣传这样说。

1986年,陈相贵从部队复员,没有回农村,而是怀揣500元复员费开始创业。他先是给一家日用化工厂推销洗衣粉,赚了几千块钱后,创办了一家日用化工厂。他自己不生产洗衣粉,而是从吉林省四平一家日用化工厂进大袋的洗衣粉,然后再装上他的小包装。但他给洗衣粉起了一个十分好记又响亮的名字――8分钟洗衣粉。没想到他的洗衣粉事业竟越干越大,到了90年代初期,他直接把企业迁到四平市,把那家日用化工厂承包了。陈相贵选择与高秀敏合作,让她成为该产品的形象代言人。这段创业故事,在万里大造林公司与购林者的洽谈会上,陈相贵曾多次向购林者讲述。

2000年以后,全国洗衣粉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再加上当时洗衣粉的利润少得可怜,陈相贵开始筹划转向。2002年,赵本山筹拍电视连续剧《刘老根2》,陈相贵通过高秀敏的引荐,以赞助商身份找到赵本山,为剧组提供了两辆拍摄用的轿车,一辆是奔驰,一辆是加长林肯,并为剧组赞助了几十万元的演出费。

陈相贵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想在剧中扮演一个角色。当时,演戏还只是陈相贵的个人爱好。在没认识赵本山之前,他曾在肇源县自编自演一部电视剧并自费在肇源电视台播放。不过,随着陈相贵在《刘老根2》里的成功出演,正气马乡长的角色给观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也为“万里”骗局埋下了伏笔。

托管造林中的信息不对称

王德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平心而论,刚开始时陈相贵并不想欺骗老百姓,他最开始干万里大造林的时候并没想欺骗谁,只是想钻一些国家在林业方面的法律空子。”

万里大造林公司刚在沈阳成立时,陈相贵就邀请高秀敏、何庆魁来做副董事长,凭借高、何两人在东北的知名度,在沈阳新城子的几千亩林地被客户一抢而空,陈相贵首战告捷。之后,陈相贵开始到内蒙古通辽种树。2004年1月,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在通辽市注册后,号称“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在长江以北14个省造林1500万亩”。

在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宣传册上,最醒目的是这一句话:“投入26600,10年后收益16万。”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办案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万里大造林公司从很多方面表现出非法集资的特征,早在2004年前后在长春受到媒体质疑时,就引起了社会行政监管部门包括公安机关的注意。万里大造林公司是在2003年下半年来内蒙古造林的,2004年公司总部从辽宁转到内蒙古,我们就开始密切关注其动向。他在虚假销售宣传中,向广大的投资群众进行蛊惑,宣传说你买我的林地,我保证给你管护,8到10年以后,保证蓄积量达到12至15立方米。他给你个非常高的预期回报。实际就是以托管造林的名义,通过传销的组织手段聚敛社会资金,属于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

据透露,陈相贵为了道德包装花了6000多万元。陈相贵很注意借助电视剧来树立自己的道德形象,他先后在电视剧《刘老根》中饰演马书记,在《圣水湖畔》中饰演陈书记。随着这两部电视剧的热播,陈相贵在剧中的形象确实帮了他很大忙。陈相贵还有很多听起来吓人的头衔:中国造林行业用户满意第一品牌;共和国经济建设功勋人物;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以上头衔,无一例外都是在“人民大会堂”进行颁奖。

“万里大造林公司之所以能持续这么久,中间还出现几次高潮,与它所处的空间、环境有关,与国家所处的特别的经济发展时期有关。在某些产业政策制定和经济领域发展的时期,法律上有一个需要完善的过程。但不能说因为存在这么一个过程,就钻空子,从而达到逐利的目的。”一位从事活立木流转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处于非理性投资状态,另一方就很可能暗箱操作,如一块林地卖给多个买主,夸大林木收益率,却未在合同中体现不能实现这一收益率时林业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隐瞒林木生长状况和根本不管护或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2008年12月31日,备受关注的万里大造林案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陈相贵、刘艳英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及9年,同时没收陈相贵个人财产2亿元,没收刘艳英个人财产1.5亿元。其他被告人因同一罪名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3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

办案人员强调,只要是参加了万里大造林传销和非法经营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者,都在公安机关追缴的范围之内,不管其身份是名人还是普通人。追缴正在进行之中。

(《三联生活周刊》2009年第2期 李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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