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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租赁房有望全国推广

2009-01-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三种。除廉租房外,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是以直接出售的方式提供给保障对象,购买者拥有全部产权或者受限制产权。

建设部近日传出消息,可能很快在全国推广经济租赁房,由此保障性住房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经济租赁房的保障方式以无产权租赁为主,

即政府筹资建设经济租赁房之后,被保障对象不购买,只是租赁,并由政府提供补贴。其保障对象与限价房基本吻合,属于政策性租赁房。

2008年3月,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就提出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更早的时候,青岛、厦门等城市已经有所实践。与现有方案不同的是,青岛的经济租赁房模式针对的对象是那些既不够资格申请租赁廉租房,也无经济实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阶层。建设部在青岛经验的基础上做了方向性调整,青岛模式针对的低收入“夹心层”通过扩大廉租房保障对象来和经济适用房实现无缝对接。经济租赁房被转而用于解决既不够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又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中等收入“夹心层”。

建设部官员表示,保障性住房应当侧重于租赁而非出售,租赁既有利于退出机制,也有利于政府控制一定租赁房源。这一点在学术界已形成共识。

(《经济观察报》1.19 姜洪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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