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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管县”到“省管县”

2009-02-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

从“市管县”到“省管县”,这张管理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将中央关于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能、壮大县域经济的意图凸现出来。

目前的“市管县”体制暴露出了一些弊端:一是扩大了市的行政“势力范围”,造成一些市随意扩张,与县争

资源、争土地、争项目。个别地方市县内耗严重,关系相当紧张。二是一些地级市只顾中心城市的建设,有的甚至截留政策、资金与项目,不仅没有拉动周边县域经济的发展,相反成了县域经济的“抽水机”。

专家分析,管理体制层级越多,行政成本就越大,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就越难以落实。因此,“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改革试验如果走通,会进一步带动中国行政架构的改变,意味着省和市县之间不用再搭建地级市,乡镇可变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这将明显降低行政体系的运行成本,从源头上堵住乡镇收入截留和浪费的“黑洞”,从而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效地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有利于形成“长治久安”的机制。

(《中国改革报》2.3 孙爱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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