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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护现象回潮

2009-02-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1日,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东部某沿海大省的市委书记要求:“各级政府要在本地品牌使用、重点工程政府采购等方面积极探索,优先支持本地企业。”

事实上,据了解,国际金融危机之下,很多地方为了自救,纷纷出台政策,保护地方企业。如广西、安徽以及南京、杭州、长春、东莞、佛山、海口等地,都出台了一系

列“促销”本地产品的措施。

北方汽车重镇长春市规定,“鼓励政府采购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在购车和报废更新车辆时,按规定的标准首选一汽集团产品。对新购一汽集团产品并在长春市内落籍的用户,免收新购汽车检验费、验证费。”

对于地方政府的做法,一些地区官员表示,“现在我们怎么可能管得了那么多企业,我们只是希望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省的产品而已。”然而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城市的行为是一种保护主义的做法,“政府采购可以优先采购本地产品,但不应该要求市民购买本地产品,不能因为面临金融危机而破坏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杨帆教授表示,地方政府过度的保护政策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损害市场竞争的效率。而从地方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来看,地方保护主义更会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划分成若干分割的市场。“中央政府如果不能以中央权威打破地方政权的阻碍,允许先进企业跨地区兼并落后企业,那么,全球化,市场化的兼并就会发生:外国公司和国内一些企业联合起来,打垮国内的著名品牌。”

(《21世纪经济报道》2.4 孙小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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