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媒体援引罗斯托夫州地方司法机关的统计数据指出,在2008年,当地共侦办大小受贿官员166人,罗斯托夫州这些受贿官员平均一次受贿金额在2万卢布左右(1元人民币约等于3.5卢布),这一金额是2007年的2.5倍,
罗斯托夫州著名律师谢尔盖・杜托夫表示,目前被提起诉讼的受贿者中只有10%是达到标准的,“大鱼们”根本没有被触及。俄社会学家指出,上行下效,是目前俄社会受贿成风的主要原因。如果不能管住那些高官,仅仅拿小人物开刀,是不可能解决腐败问题的。
(《青年参考》2.10 苏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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