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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代表履职靠补贴更要靠制度

2009-02-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道,广东省人大为每位人大代表发放了1000元的“特别履职补贴”,主要用于代表联系群众中支付的通信、交通、资料等费用方面的支出,意在鼓励代表认真履行职务,积极下基层调研。

人大代表也是一份工作,也要付出劳动,有的时候这种劳动还要自己付出额外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对此给予补贴甚至报酬也属正

常,体现了对代表权的尊重。但事实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是参差不齐的。据北京市人大统计,5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去年全年出席会议全勤的竟然只有12人。如果能够有区别地、向那些履职积极性较高的代表发放补贴,而不是现在这样平均配置,显然是更合理的做法。

有激励也要有惩罚,只有建立起相应的失职追究制度,甚至对不作为者进行处罚,才能促使人大代表更主动地行使职权。

(《新京报》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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