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和谐社会需要“环境公平”

2009-03-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全国人大代表陈万志日前表示,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存在明显的宽严失当现象,而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增多,损害社会和谐稳定。

比如城乡之间,我国防治污染投资主要投到工业和城市,而农村还有数亿人喝不上干净水,每年有1.2亿多吨垃圾露天堆放。城镇工厂向农村排污,使1.

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了,城郊污染却加重了;生活垃圾运到郊区简单填埋,加重了郊区的垃圾二次污染。

区域环境不公平现象也很明显。近年来国家对西部地区不断提出保护环境的要求,这些地区的发展受到诸多限制,东西部发展差距仍在拉大。一些西部地区在就业率、GDP考核等多重压力下,又上马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又走上“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

环境不公还存在于不同收入群体之间,一些资源能源富集地区表现最为突出。本来是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普遍实行了承包式开采,非法采矿现象严重,造就了一大批“矿老板”,但当地百姓不仅无法从中受益,反因采矿带来的生态灾难而陷入贫困。

因此,有必要改进和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收益分配体系、生态补偿机制等制度,实现“环境公平”,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京华时报》3.5 刘健等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