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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锱铢必较”地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009-03-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建议总理报告中改个标点符号。”3月5日,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费云良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现在为拉动经济增长,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好多地方一看到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投入就想办法要钱,结果钱要来了,缺少配套资金”。

费云良代表建议修改的是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一句话的标点符号――“今年

中央财政拟安排‘三农’投入7161亿元,比上年增加1206亿元(句号)。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投入(逗号),取消县及县以下相关资金配套要求。”――“我建议把前面的句号改成逗号,把后面的逗号改成句号,全部取消县及县以下相关资金配套的要求,这样就都别争了”。

费云良代表的这一修改建议,“引来满场的笑声和掌声”。“掌声”当然应该,但“笑声”就有些不必了。因为,上述修改建议一点都不“可笑”――无论修改建议本身是否合理可行,这种锱铢必较的做法都是人大代表非常正当严肃的依法履行审议权的行为。

“审议”,顾名思义就是“审查评议”,即通过对审议对象一系列的研读、讨论、审查、批评等过程,最后做出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的结论和意见。这表明,“计较”、“批评”实乃审议的基本含义。

但与此同时,能像费云良代表这样锱铢必较地履行审议职责,尤其能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人大代表还并不多见。我们更容易看到的审议情景往往还是笼统“叫好”、“称颂”的多,具体批评建议的少;表示要“学习”、“领会”的多,实际给予推敲、提出修改的少。

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包括修改、建议在内的严格审议,不仅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其实也是支持政府的具体形式和表现,同时亦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的一种机会。

(《燕赵都市报》3.7 张贵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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